買錯保險,比不買還恐怖!
 

 



 


點開新聞APP,看到一長串藝人罹癌過世的消息。我對這位藝人的認識不多,不過對於癌症,則是一點都不陌生。​ ​

癌症,每年的前十大死因。絕大多數人透過保癌症險,來轉嫁未來患病時沈重的醫療花費。不過,還是要澄清一個常見的錯誤觀念~保險有買就好。​ ​

亮光一​   癌症險依照理賠範圍,可分為『身故型』 與 『治療型』 二種!早期醫學不比現在進步,確認罹癌後,生存時間極短,所以早期的癌症險,大多屬於身故型,也就是高比重理賠金額,會放在因癌症而身故。而現在醫學較發達,癌症判定與治療都很快速,同時治療花費也高,所以近年的癌症險,以治療型較為常見。​ ​ 治療型癌症險的保障細節很多,不過大致涵蓋~​ 初次罹癌理賠、癌症手術理賠、癌症住院理賠、癌症門診理賠、化療理賠、放療理賠。​ ​

亮光二​    不同的癌症險,儘管是同一家保險公司,同一型的商品,也會有不同的理賠重點。​​

亮光三    ​癌症險有沒有理賠『併發症』,非常重要!​​​在保險契約條款內,有註明併發症字樣,即是涵蓋了癌症併發症的理賠。若根本沒有併發症字樣,那麼這份癌症險的理賠範圍,則只限賠癌症治療,而不賠併發症。​​

『真實案例』​一位客戶多年前罹癌,儘管癌症治療順利,但存留併發症,讓他還是需要不斷回醫院接受治療。而他早年買了AB兩家的癌症險保障,剛好分成A家的『不含併發症』與B家『含併發症』兩種。結果幫忙申辦理賠時,A家拒賠,B家理賠。 ​​

保險公司按契約條款辦事!因為癌症療程早在多年前就已完成,現在入院進行治療的是因為併發症。所以並非保險公司刻意找理由不賠,而是契約內清楚寫明。​​

所以,癌症險真的不是有買就好,而是要清楚知道,到底有什麼保障內容。若未來真的有需要使用這份保障,才能真正派上用場,也才能真正解決龐大的財務壓力。